皋兰县检察院依法监督销毁一批假冒品牌假酒
2月20日,皋兰县检察院联合环保、公安、法院等部门依法对公益诉讼案件涉案假酒依法销毁。此次销毁的是该院办理的胡某某等人假冒注册商标的刑附民公益诉讼案中扣押的1.5吨假冒“五粮液”、“剑南春”、“锦绣陇南”、“金成州”等系列畅销白酒。
此次销毁行动涉案物品数量大、价值高,为确保集中销毁行动依法顺利开展,皋兰县检察院对涉案物品明细逐件清查、对销毁现场全程监督,由专业机构甘肃省危废处置中心严格按照环保部门的相关要求对涉案假酒进行无害化销毁处理。
下一步,皋兰县检察院将进一步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作用,推进食品药品安全和生态环境等重点领域公益诉讼办案工作,以实际行动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积极回应社会关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