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落实“四号检察建议”,提高城市管理精细化水平,切实守护人民群众“脚底下的安全”,2021年5月,我院通过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推动整治辖区问题窨井盖,切实守护群众“脚底下的安全”。
2021年4月初,我院在职责范围内,主动对辖区主要道路和街道的窨井盖毁损情况进行全面调查。经多次实地勘查后发现,辖区部分窨井盖存在不同程度老化、破损、变形、松动、错位等情况,个别窨井盖破损严重,“问题井盖”存在安全隐患,极易造成行人受伤、车辆损害等不利后果。针对上述问题,我院办案检察官以照片图像形式固定相关证据,并按照“谁所有、谁负责”原则,于4月30日向辖区相关职能部门发出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督促窨井盖权属单位依法履行监督管理职责,建议对辖区井盖设施进行拉网式排查,修复、更换老化及破损严重的窨井盖,加强日常巡查、维护和养护工作。
收到检察建议后,辖区职能部门高度重视,迅速对前期排查出的属于权属范围内的3处问题窨井盖进行更换,并对权属其他单位的问题窨井盖及时移交、督促更换。同时,加强日常监管、动态巡查,形成常态化巡查机制,确保群众出行安全。
下一步,我院将持续关注窨井盖安全治理,主动担当、积极作为,努力将窨井盖治理的“点”辐射至城市基础设施管理的“面”,推进城市基础设施安全建设,切实维护社会公共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