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和《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健全完善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机制的意见》精神,强化侦查监督与检警协作配合,提升刑事案件办理质效。4月14日,榆中县人民检察院与榆中县公安局共同举行“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揭牌仪式。县政府副县长、县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金刚,县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戚福成共同为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揭牌,全面开启“检警携手”新模式。县检察院、县公安局相关部门负责同志及部分干警参加仪式。
此次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的设立,标志着榆中检警双方协作迈上新台阶,是深化执法司法衔接的重要成果,体现了双赢多赢共赢的法治理念,为提高案件质量、强化监督质效、增强执法司法公信力提供有力保障。检警双方表示,将以挂牌为契机,进一步加强检警协作一体化打击刑事犯罪力度,重点发挥组织协调、监督协作、咨询指导等职能,建立健全信息共享、会商研判、联合督办等机制,共同提高执法办案精细化水平,推动双方执法办案工作水平再上新台阶。
金刚强调,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的成立,是对检警协作模式的积极探索,将为打造平安健康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集聚新动能、注入新动力。一是要提升站位,凝聚共识。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大力提升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司法水平,进一步健全完善执法司法制度机制;二是要强化协作,推进机制共建。进一步健全完善协作配合机制,构建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制约的新型检警关系,确保刑事诉讼活动依法依规进行;三是要严格监督,深化问题共治。以提升执法司法规范化水平为目标,规范落实制约监督机制,切实做好案件侦查各个环节的指导和监督,以及时、准确、有效的监督,推动提升公安机关执法规范化水平和检察机关监督能力。
戚福成要求,派驻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的工作人员要切实转变执法司法理念,充分运用政治智慧和法律智慧开展法律监督工作,建立监督与被监督之间良性、积极的关系;要准确把握职能定位,精准厘清监督界限,坚持“参与不干预、引导不主导、监督不失职、配合不越位”的原则,实现检察机关和公安机关的良性互动,共同推进严格执法、公正司法,着力提升监督质效;要提升法律监督水平,切实形成检警合力,强化互信,增进共识,不断细化协作配合、信息共享等机制在执法司法实践中充分有效发挥作用,确保侦查监督和协作配合机制落到实处、取得实效,为建设平安榆中、法治榆中做出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