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深化“河(湖)长+检察长”工作机制,全面推动整治破坏宛川河流域生态环境的行为,1月12日,榆中县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戚福成带领公益诉讼检察团队,联合县水务局深入宛川河流经乡镇开展巡河工作。县水务局局长、宛川河“河长”牛利兵陪同巡河。
巡河组一行先后前往榆中县清水驿乡清水村、夏官营镇双店子村和太平堡村、金崖镇寺隆沟村临时污水处理厂等地了解相关情况,发现清水村河道内存在历史遗留砂坑,坑内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尾菜垃圾胡乱堆放,致使河道面貌发生改变;双店子村部分河道被贡马水泥厂非法占用;夏官营污水处理厂入河排放口污水未达到排放标准等问题隐患。
针对排查出的问题,戚福成检察长现场向水务局同志提出建议,建议对非法占用河道等行为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并督促相关机构拆除违章建筑,尽快恢复河道。
戚福成强调,宛川河系黄河一级支流,推进宛川河治理是关系民生的重点工作,检察机关和水务部门要始终把国家利益和人民利益放在首位,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以“河(湖)长+检察长”工作机制为基础,认真践行双赢多赢共赢工作理念,切实履行好政治责任和法治责任,依法严厉打击宛川河流域存在的“四乱”问题,合力推动宛川河生态保护,以水美城,还水于民。
近年来,榆中检察院积极履行公益诉讼职责,牢牢把握公益核心,主动作为,扎实开展“携手清四乱、保护母亲河”专项行动,发出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17件,其中就宛川河流域“四乱”问题发出诉前检察建议6件,促使全县河湖面貌和生态环境持续向好。下一步,该院将常态化落实“河长+检察长”机制,持续跟进宛川河治理工作,主动加强与行政机关的协作配合,进一步发挥公益诉讼职能优势,督促相关部门切实履行河道生态环境监管责任,为榆中水清岸绿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保驾护航。(通讯员:纪铜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