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预算法》《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和《中共甘肃省委办公厅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预算公开工作的实施方案》,现将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如下:
一、部门职责
1、 受理单位和个人的报案、控告、申诉、举报以及犯罪嫌疑人的自首。
2、依法对刑事诉讼、民事审判和行政诉讼实行法律监督工作。
3、依法对执行机关执行罪罚的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4、对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确有错误的判决和裁定,依法提请抗诉。
二、机构设置
(一)机关内设机构
根据《甘肃省检察机关市、县两级院内设机构改革指导意见》的精神,我院将内设机构调整为5个,包括:第一检察部、第二检察部、第三检察部、政治部、办公室。
(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
(三)直属事业单位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2021年部门收支包括机关预算和直属单位预算在内的汇总情况。
(一)收入预算
2021年预算收入 1155.26万元(详见部门预算公开表1,2),比2020年预算减少97.69万元,下降7.8 %,下降的主要原因是中央政法转移支付资金和检察机关综合检务保障较上年减少及8个转隶人员转出人员经费。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155.26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 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二)支出预算
2021年支出预算1155.26万元(详见部门预算公开表3,11),比2020年预算减少97.69万元,下降7.8%,下降的主要原因是中央政法转移支付资金和检察机关综合检务保障较上年减少及8个转隶人员转出人员经费。包括:
1.公共安全支出 1010.66 万元。
2.卫生健康支出42万元。
3.住房保障支出43.21万元。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9.39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情况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155.26万元(详见部门预算公开表4,5,6,7),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
2021年基本支出1033.26万元,比2020年预算减少114.12万元,下降9.95%,下降的主要原因是8个转隶人员转出人员经费及公用经费。
(二)项目支出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项目支出预算122万元,比2020年预算减少42万元,下降25.6%,下降的主要原因是响应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做好过紧日子的通知精神。
保障运转经费1个,主要是检察业务综合保障经费;
其他项目1个,主要是中央政法转移支付资金;
五、部门“三公”经费、培训费、会议费等财政拨款情况(详见部门预算公开表8,9)
1.因公出国(境)费用 0 万元,与2020年预算持平。
2.公务接待费2.12万元,比2020年预算减少0.64万元,下降23.2 %,下降的主要原因是2021年预计接待对象主要为上级院及其他同级各检察院、人大代表等来我检察院的交流、调研及相关部门检查指导工作。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4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0 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4万元),比2020年预算持平)万元,,持平的主要原因是.公车保有量不变,预计2021年办案业务量较上年有所增加,车辆老化,运行维护成本相应增加。
4.培训费2.02万元,比2020年预算减少0.56万元,下降21.7%,下降的主要原因是高检院和省检察院加强了对基层院办案人员的培训学习的同时,也压缩了一些不必要的培训。
5.会议费 0万元,比2020年预算持平,持平的主要原因是无会议预算开支。
6.机关运行经费163.73万元,比2020年预算减少18.7万元,下降10.25 %,下降的主要原因是上年减少和8个转隶人员转出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相应减少。
六、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2021年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支出0 万元。
(二)非税收入情况
2021年本部门共有0 个单位涉及非税收入,2021年计划征收0 万元。
(三)政府采购情况
2021年机关及所属预算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49.08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9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125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上年末固定资产金额为3026.52 万元。其中:办公用房4650平方米,价值1102.54万元。部门及所属预算单位共有公务用车8辆,价值134.96万元。单价20万元以上的设备价值266.94万元。2021年度各单位拟购置固定资产总额为49.08万元,主要为计算机设备、打印设备、档案设备、办公家具等,已列入政府采购预算。
(五)重点项目情况(至少选取1个2021年部门预算安排的经济社会发展类项目公开项目文本信息,包括项目名称、项目概况、立项依据、实施主体、实施周期、实施计划、年度预算安排、预期总体目标等内容。没有经济社会发展类项目支出的部门可公开其他类项目)。
七、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一)2020年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情况。
2020年本部门共涉及绩效项目管理有中央政法转移支付资金和检察机关综合保障经费共计164万元,其中:中央政法转移支付资金69万元,检察机关综合保障经费95万元。中央政法转移支付资金用于采购办案业务装备,运用现代科技力量,加强司法办案装备建设。加强侦查监督、诉讼监督、执行监督和职务犯罪侦查装备建设,重点做好远程视频提讯、远程视频出庭、远程视频接访、电子监控等装备配备工作。加强司法鉴定装备建设,重点做好法医、文检、视听、司法会计等检验鉴定设备配备工作。加强办案安全防范装备建设,做好办案工作区装备配备工作。加强通用常规装备建设。做好通用办公设备家具的配备工作,提高办公质量和效率。重点加强队伍管理、教育培训、新闻宣传、检察文化、纪检监察、检务保障等装备建设。检察机关综合保障经费全力保障机关运行,做好物业管理、执法执勤用车调度管理、安保等服务保障工作,优化服务、强化管理,保障机关正常运行和司法办案需要。 厉行节约,降低成本。
以上两个项目通过产出、效果、影响力三个绩效指标,实现全年绩效评价进展。
(二)2021年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情况。
2021年部门预算纳入绩效目标管理的二级项目2个(按部门汇总的二级项目绩效目标填列),涉及财政支出12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项目2个,涉及财政支出122万元;政府性基金项目0个,涉及财政支出0万元。2021年本部门及所属1个预算单位纳入部门(单位)预算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管理。
八、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补助):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指有偿转让国有资源(资产)使用费而取得的收入。
公共安全支出:指反映政府维护社会公共安全方面的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指反映政府在社会保障与就业方面的支出。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指反映政府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管理方面的支出。
住房保障支出:指反映政府用于住房方面的支出。
转移性支出:反映政府的转移支付以及不同性质资金之间的调拨支出。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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