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市人民检察院机关现有内设机构16个(办公室、第一检察部、第二检察部、第三检察部、第四检察部、第五检察部、第六检察部、第七检察部、第八检察部、法律政策研究室、案件管理办公室、检察技术信息处、检务督察处、计划财务装备处、政治部(保留法警支队牌子)、机关党委)和派出检察院1个(大沙坪地区人民检察院),下辖基层检察院9个(城关区人民检察院、七里河区人民检察院、西固区人民检察院、安宁区人民检察院、红古区人民检察院、永登县人民检察院、榆中县人民检察院、皋兰县人民检察院、兰州新区人民检察院)。
近年来,兰州市检察机关在市委和省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在市政府、市政协及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坚持更新理念引领发展,积极践行“讲政治与抓业务有机统一”“客观公正立场”“在办案中监督、在监督中办案”“政治效果社会效果法律效果相统一”“双赢多赢共赢”等检察工作新理念,以思想理念的与时俱进推动检察工作创新发展;坚持立足职能服务大局,认真落实省检察院提出的“两聚焦一结合”(聚焦党委中心大局、聚焦检察主责主业,并使二者有机结合)工作思路,做深做细做实服务中心大局 “六项重点工作”(一是坚决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稳定、二是积极服务保障打赢脱贫攻坚战、三是着力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四是积极促进优化营商法治环境、五是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六是积极参与反腐败斗争和社会治理,其中,第二、五项2021年有调整),积极助力疫情防控,服务“六稳”“六保”,检察工作的担当作为和贡献更加彰显;坚持强化监督提质增效,全面、依法、忠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责,深入落实以“案-件比”为核心的案件质量主要评价指标体系,不断提升办案数量、质量、效率、效果,监督办案专业化水平明显提高;坚持改革创新激发动力,坚决落实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司法体制改革部署,主动推进监检衔接,统筹推进内设机构改革、人财物统管,落实 “四大检察”“十大业务”布局,检察法律监督体系不断优化;坚持党建队建融合推进,始终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深入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党史学习教育,扎实开展检察队伍教育整顿,纵深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全面从严治检,严格执行“三个规定”,持续加强和改进作风,检察队伍更加忠诚纯洁可靠。
近年来,在全市两级院全体检察干警的共同努力下,兰州市检察机关各项业务工作均居于全省前列,多次获得国家级、省级表彰。兰州市人民检察院荣获“全国文明单位”称号,先后被评为全国检察机关“文明接待示范窗口”、全国和全省“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全市党建工作示范点。2020年,兰州检察各项业务考核在全省的排名创历年新高,案件质量主要评价指标、“六项重点工作”和“亮点工作”均取得了全省排名第一的优异成绩,90%以上的案件质量指标实现正增长,各项数据持续名列前茅。全市16个集体和24名个人受到省级以上表彰奖励。市检察院获评全国“公共机构能效领跑者”,顺利通过“全国文明单位”复查验收,“法治进校园”巡讲、特赦检察、检务保障等专项工作受到最高检表彰。城关区检察院被评为“全国先进基层检察院”,安宁区、西固区检察院被评为“全省先进基层检察院”。省委政法委评选的“全省十大优质案件”中,兰州检察有2件入选。市检察院拍摄的《公益诉讼在身边》荣获全国检察机关微动漫十佳作品奖,城关区检察院被评为全国检察宣传先进单位,安宁区检察院被中央政法委评为政法新媒体先进单位,西固区检察院拍摄的《阳光透过的夏天》获第八届亚洲微电影节金海棠奖。
新思想引领新征程,新时代呼唤新作为。下一步,兰州市检察机关将更加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牢牢把握新发展阶段对检察工作的新要求和人民群众新期待,更加注重系统观念、法治思维、强基导向,积极践行“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总体要求和“两聚焦一结合”工作思路,按照2021年全市检察工作总体要求(围绕“一个中心”, 即以兰州检察自身高质量发展服务保障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聚焦“两大目标”,即业绩、队伍双一流目标;把握“三个抓手”,即以案件质量主要评价指标、服务中心大局“六项重点工作”、打造品牌亮点工作为切入点,抓主抓重,推动兰州检察工作整体质效提升;坚持“四项标准”,即以行动、事实、数据、案例作为检验工作成效的标准;落实“五步做法”,即坚持周调度、月点评、季度分析、半年小结、年终述职五步工作法,推动兰州检察工作巩固、提升、优化),不断增强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着力为大局服务,用心为人民司法,努力在护航高质量发展上展示新作为,在推动“四大检察”上取得新成效,在深化检察改革上实现新突破,在打造“检察铁军”上焕发新面貌,为全市“十四五”开好局、加快全面建设现代化中心城市提供有力司法保障,奋力谱写新时代兰州检察高质量发展新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