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新区院“三举措”
强化主体责任 规范案件信息填录
检察机关统一业务应用系统承载着检察机关办案数据库的强大功能,案件信息录入的准确、及时、完整,是确保检察业务数据客观真实全面的基础和前提。为抓好业务信息日常监管,兰州新区院案管部门通过“三项举措”,认真落实统一业务应用系统信息录入主体责任,全面促进办案干警规范填录案件信息,为检察工作的分析研判和领导决策提供更为准确的数据。
一、提高认识,规范录入。一是转变观念,进一步加强落实统一业务应用系统信息填录主体责任,扭转承办人重实体办案轻系统应用的陈旧观念,让承办人认识到案件信息录入是一项严肃的司法办案行为。二是增强意识,由案管部门统计员向承办人讲解录入错误以及跨月延迟录入造成的大量案件信息遗漏,无法生成统计报表形成统计瑕疵等问题,要求承办人将规范录入案件信息的思想贯穿司法办案的全过程。三是落实责任,加强日常巡查和审核把关,制定案件信息录入的责任追究制度,以严肃的责任追究倒逼信息规范录入。
二、强化操作,系统培训。一是学习填录标准,对照《检察机关统一业务应用系统填录标准》,案管部门受理案件和业务部门办理案件时,在填录案卡过程中严格按照标准,准确适用。二是及时掌握系统变化,专人负责详细解答,对于新上线运行的各类子系统,案件信息填录的新要求和问题较多的业务线条,如“涉黑涉恶案件”和“三大攻坚战”等案件,案管部门及时收集信息填录方法和要求,专人详细解答办案过程中的信息填录问题,通过针对性的解答,保证及时、准确、规范填录案件信息。三是跟踪管理,案管统计员全面记录每日系统运行及问题处理情况,并选取典型问题及时督促提醒承办人和内勤引起注意。与案件承办人沟通协作,做到信息填录与实际业务办理同步进行,严控案件办结后集中补填相关信息的问题。
三、全程监管,定期通报。一是实时监管,案管部门充分发挥网上监督功能,对业务部门信息填录、文书制作、流程操作等网上办案活动进行跟踪了解,做到每日一审,确保系统与实际办案同步一致流转。二是流程监控,依托结案审核、案件评查、信息公开等方式对案件信息填录进行全程全面监督,不断拓宽发现案件信息错填、漏填情况的渠道。在日常巡查的同时,对已办结的案件进行全面审查,重点关注案卡填录问题,对录入不规范的情形,发出流程监控,要求承办人及时整改纠正。三是据时通报,建立月通报制度,对于案件信息填录中存在的问题、发现的瑕疵及错误,如实进行点名通报,不断提升业务数据信息管理水平,提高办案人员对规范填录案卡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保证案件信息录入的准确、规范、同步、完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