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人民检察院办案活动接受人民监督员监督的规定》以及《甘肃省检察机关人民监督员监督工作实施细则》,充分发挥人民监督员对检察机关办案活动的外部监督作用,兰州新区人民检察院不断提升监督质效,有序拓展人民监督员监督检察办案范围,实现了“四大检察、十大业务、十种监督方式”全覆盖,增强检察办案透明度和公信力。近日,兰州新区人民检察院主动邀请人民监督员参与办理认罪认罚案件听取意见活动,多领域、全方位让人民监督员“零距离”参与监督检察办案。
承办检察官先向人民监督员详细介绍了人民检察院办理认罪认罚案件听取意见同步录音录像相关规定,随后,在人民监督员、值班律师和镜头下,承办检察官对案件的情况、事实认定、法律依据、量刑建议、适用程序等做了充分阐明,并听取了犯罪嫌疑人和值班律师意见。犯罪嫌疑人在充分了解的基础上自愿认罪认罚,当场签署了认罪认罚具结书。最后,人民监督员对检察机关办理认罪认罚听取意见工作给予高度的评价,认为检察机关做到了积极主动履行法律监督职责,不断规范司法履职行为,保障了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利,切实维护司法权威和司法公信力。
今年以来,兰州新区人民检察院秉承“应邀请必邀请、能邀请尽邀请”的原则,共邀请人民监督员监督检察办案活动143件,各行各业的人民监督员身影出现在公开听证、检察官出庭支持公诉、法律文书宣告送达、案件质量评查等工作中已成为常态。今后兰州新区检察院将持续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主动接受监督,认真听取人民监督员意见建议,保持“四大检察、十大业务、十种监督方式”全覆盖,不断拓展监督领域,进一步提升检察办案质效、让每一件案件都能经得起时间和程序的考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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