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兰州新区的发展,兰州新区常住人口不断增多,私家车数量日益增长,小区停车难成了困扰不少新区居民的问题。兰州新区人民检察院接到群众反映的问题后立即联系兰州新区城建局、市场监督管理局、经发局等单位以及小区物业公司共同召开座谈会,商讨小区停车收费问题。
座谈会上,物业公司介绍了该小区地下及地上停车位的建设及租赁情况,并就群众反映的地下及地上停车收费问题做了解释。物业公司表示其收费是严格按照兰州新区管理委员会印发的《兰州新区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办法》的要求进行公示和收费的,占用地上车位临时停车半小时(含)内不收取停车费。若部分住户因地下停车不便,可帮其协调变更为地上停车。
为化解矛盾,座谈会提出以下建议:一是在符合消防要求的前提下,尽可能满足住户的停车需求;二是在停车位租赁协议上对于收费情况要再进行细化,并在签订租赁协议前对租赁者进行说明;三是物业公司要不断优化管理方式,对业主提出的问题,可以通过召开说明会的方式对业主进行讲解,提升居民体验,提升新区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