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民事行政检察干警对检察机关新修订的案件质量主要评价指标的掌握与运用,提高民事行政检察监督的能力和主动性,兰州新区人民检察院第四检察部结合民事行政检察工作对检察机关案件质量主要评价指标开展了学习培训。
部门负责人结合前三季度的工作情况向大家详细解读了新修改的《检察机关案件质量主要评价指标》,将新修订的案件质量评价指标与原指标进行了详细的对比分析,特别对新增加的指标含义结合工作实际就数据提取办法以及工作中应该注意的事项进行了详尽细致地讲解。指出虽然目前疫情防控形势严峻,但业务工作决不能放松,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对照案件质量评查指标不断提高监督的能力和主动性,争取消除数据空白。会上大家积极发言,指出新修改的《评价指标》对民事行政检察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大家要不怕困难,积极应对,保持工作势头。
最后,部门负责人结合省市院近期下发的案件数据对办案干警的日常工作提出了以下要求:一是要加大民事再审案件线索的排查力度,努力消除空白。在办理民事裁判案件监督中,要提高对法院裁判结果提出监督意见的能力和主动性,对每月讨论的民事判决案件要认真翻阅法条以及相关司法解释,对存疑的问题要做好记录,在会上充分讨论,对符合再审条件的案件,要及时发出民事再审检察建议。二是一丝不苟、精益求精,确保业务数据质量。检察业务数据是对检察工作进行全面分析研判的基础,案卡信息的规范录入是确保检察业务数据客观真实全面的基础和前提,在办案过程中案卡信息录入要规范、客观、准确、完整。对录入案卡的信息要进行全面、全程、全覆盖式的案卡审核。每个案件的信息是否及时录入案卡,法律文书是否完备、证据材料是否齐全、当事人信息是否准确、线上线下是否一致都要严格审查。
下一步,兰州新区人民检察院第四检察部将把新修订的评价指标及时运用到检察工作中去,不断提高检察工作质效,提升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认可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