耕地保护事关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和社会稳定大局,为进一步规范县域土地合法、合理利用,守住永登县域耕地红线,针对县域内侵占、破坏耕地等违法行为,永登县人民检察院积极履行检察监督职责,在开展土地执法查处领域行政非诉执行、公益诉讼监督工作中发现上川镇沙梁墩村村民非法侵占、破坏耕地违规搭建活动板房案件线索。
发现线索后,永登县人民检察院立即启动行政公益诉讼监督程序,通过实地走访和询问当事人、检查执法台账,认真听取执法部门的意见后,于2021年12月7日向永登县自然资源局发出检察建议,督促自然资源局积极履行土地监管职责,采取有效措施保护耕地,有力遏制和打击违法占用行为。
县自然资源局收到检察建议后高度重视,经报县政府研究决定,由自然资源局牵头,公检法等相关单位各自履行职责,协同配合,拆除违规搭建建筑物,恢复耕地原貌。12月16日,永登县人民检察院第四检察部、第五检察部干警协同县自然资源局、县公安局、县法院、县农业农村局、县应急管理局等多家相关单位针对上川镇沙梁墩村村民违规占用耕地、搭建活动板房的违法行为开展联合执法行动,拆除非法侵占、破坏耕地违规搭建活动板房5处。
依法合理利用土地,保护耕地资源是我国的基本国策,此次联合执法行动,取得了良好的效果。永登县人民检察院将继续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不断完善协作机制,形成耕地保护履职合力,守住耕地保护红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