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登县人民检察院简介
永登县人民检察院简介
永登县人民检察院始建于1950年9月16日,原称永登县人民检察署,1954年10月更名为永登县人民检察院。1966年“文化大革命”开始,县检察院被撤销,1979年1月县检察院正式恢复重建。永登县人民检察院现有内设机构8个。
永登县人民检察院从恢复重建以来,三迁其址,先后在县城上巷子、人民街3号办公,现位于永登县城关镇城滨大道774号。六十多年来永登县人民检察院恪尽职守,廉洁奉公,在馥郁的玫瑰花香中,坚定地守护着和谐永登。县检察院现有第一检察部、第二检察部、第三检察部、第四检察部、第五检察部、政治部、办公室、综合业务部8个内设机构,下设4个乡镇检察室。现实有检察工作人员70人,其中在职党员人数35人。
近年来,永登县人民检察院坚持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结合永登县委工作布局和上级院的总体要求,肩负着维护公平正义的神圣使命,立足于检察职能,强化法律监督职责,在建设法治永登、平安永登的道路上奋勇前行,以扞卫国家法律尊严,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为天职的永登县检察院,始终坚定地驻守着这一方热土。
在全院干警的共同努力下,永登县人民检察院辛勤浇灌出的检察之花结出累累硕果:近年来,获县级以上集体荣誉40余次,个人受到县级以上表彰60余人次。2008年被兰州市委市政府授予“市级文明单位”,2010年被省委、省政府授予“全省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先进单位”。2018年被省委、省政府授予“省级文明单位”。获得“全省检察机关文明接待室”、“全市第四批廉政文化建设示范点”、“兰州市检察机关先进基层检察院”、“永登县政法系统先进基层单位”、“全县禁毒工作先进单位”等诸多荣誉称号。被评选为兰州市级“卫生单位”,“全省检察机关先进集体(民行部)”。先后涌现出了永登“美丽卫士”、兰州市“十佳检察官”等先进典型。连续五年被永登县委、县政府考评为年度综合目标管理一等奖。
永登县人民检察院在党中央、上级检察院和县委的坚强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依法履职,紧紧围绕“四个落实”,深入践行“落实、稳进、提升”的工作总基调,紧紧围绕省院确定的“两聚焦一结合”工作思路,以市院重大会议精神为引领、安排部署为目标,充分履行检察职能,深入推进司法改革,为全面建成美丽小康新永登、建设新时代更高质量的陇上强县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贡献具有永登特色的“检察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