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全国两会精神系列评论之三
法治是社会治理的最优模式,是社会治理现代化的重要标志。作为国家法律监督机关,检察机关在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肩负着重要政治责任和法律责任。各级检察机关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全国两会精神,全面深入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坚持依法能动履职,以“我管”促“都管”,更深融入国家治理,促进诉源治理,共筑长治久安基石。
要聚焦诉源治理依法能动履职。诉源治理,是检察机关依法能动履职的重要着力点,是司法办案融入国家治理的关键。各级检察机关要深刻认识加强诉源治理的重要意义,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把习近平总书记强调的“法治建设既要抓末端、治已病,更要抓前端、治未病”领悟透、践行好。要更加注重以检察建议推动源头治理。最高检发布的一至八号检察建议,是检察机关以点带面的法治担当,各级检察机关要增强检察建议刚性、积极开展“回头看”、主动协同有关单位“没完没了”推动落实。要有“见微知着”意识,注重结合本地情况,积极规范制发社会治理检察建议,真正实现办理一案、警示一片,促进一个行业、领域突出问题的整治,促进社会综合治理。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是有效减少社会对立面、增进社会和谐的有力举措。要统筹落实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更实促进治罪与治理并重。用好公开听证、释法说理、司法救助等促成共识,从源头上减少申诉案件发生。要持续推动从源头解决公益损害,坚定不移秉持双赢多赢共赢理念,把诉前检察建议“回头看”抓实;对弄虚作假、情节恶劣的,要果断提起诉讼,努力办成法治样本;对于历史遗留难题、涉及重大民生、需要调整规划等“硬骨头”,要充分发挥检察公益诉讼协作机制作用,促进问题得到解决,效果得到巩固。
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是一项系统工程。更深融入国家治理,要求检察机关更加注重在配合制约中一体推进执法司法诉源治理。要加大力度推进与公安机关共同设立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实现立案、侦查信息共享、实时监督。同时,在监督办理个案的同时,注重通过总结研判类案反映的问题,促进从根子上、管理上解决问题。持续深化推进巡回检察工作,总结开展跨省监狱巡回检察的经验做法,加大力度推进看守所、社区矫正机构巡回检察工作,着力解决派驻检察履职不力不实的问题,推动违规违法“减假暂”等顽瘴痼疾的根治。用好大数据对于提升治理效能意义十分重大。各级检察机关要站在为党、国家、人民谋利益的高度,推进检察大数据战略的深入实施。进一步加强大数据运用,推动信息技术与司法工作深度融合,加强法院、检察院、公安等政法系统间信息互联互通,运用大数据深度赋能新时代法律监督,助推提升国家治理效能。
破解社会治理难题,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检察机关重任在肩。全国各级检察机关要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扛起责任担当,积极能动履职,把诉源治理做深做实做细,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更高质量法治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