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市人民检察院
2019年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按照《预算法》、《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中共甘肃省委办公厅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预算公开工作的实施方案》,现将我院2019年部门预算公开如下:
一、部门职责
人民检察院按照法律规定和业务分工设置内部机构,分别承办侦查、审查逮捕、审查起诉等业务。
(1)控告申诉部门、举报中心承办受理、接待报案、控告和举报,接受犯罪人的自首;受理不服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不起诉、撤销案件及其他处理决定的申诉;受理不服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刑事判决、裁定的申诉;受理人民检察院负有赔偿义务的刑事赔偿案件等工作。
(2)反贪污贿赂部门
承办对国家工作人员的贪污、贿赂、挪用公款等职务犯罪进行立案侦查等工作。
(3)反渎职侵权检察部门
承办对国家工作人员的渎职犯罪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刑讯逼供、报复陷害、非法搜查、暴力取证、破坏选举等犯罪进行立案侦查等工作。
(4)侦查监督部门
承办对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和人民检察院侦查部门提请批准逮捕的案件审查决定是否逮捕,对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和人民检察院侦查部门提请延长侦查羁押期限的案件审查决定是否延长,对公安机关应当立案侦查而不立案的及侦查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等工作。
(5)公诉部门
承办对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和人民检察院侦查部门移送起诉或不起诉的案件审查决定是否提起公诉或不起诉,出席法庭支持公诉,对人民法院的审判活动实行监督,对确有错误的刑事判决、裁定提出抗诉等工作。
(6)监所检察部门
承办对刑事判决、裁定的执行和监管活动进行监督,直接立案侦查虐待被监管人罪、私放在押人员罪、失职致使在押人员脱逃罪和徇私舞弊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罪案,对监外执行的罪犯和劳教人员又犯罪案件审查批捕、起诉等工作。
(7)民事行政检察部门
承办对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行政判决、裁定,发现确有错误或者违反法定程序,可能影响案件正确判。
(8)检察技术部门
承办对有关案件的现场进行勘验,收集、固定和提取与案件有关的痕迹物证并进行科学鉴定,对有关业务部门办理案件中的涉及技术性问题的证据进行审查或鉴定等工作。
(9)纪检监察部门
承办受理群众和社会各界对检察人员利用职权进行违法办案、越权办案、刑讯逼供、吃请受贿等违法违纪行为的举报和控告,并进行查处等工作。
二、机构设置
(一)机关内设机构
内设办公室、政治部、侦查监督处、公诉一处、公诉二处、反贪污贿赂局、反渎职侵权局、民事行政检察处、控告申诉检察处、刑事执行检察局、职务犯罪预防处、检察技术处、法律政策研究室、监察处、行政装备处、法警支队、机关党委、案管中心、检察信息处及兰州市大沙坪地区检察院。
(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
无参照公务员管理单位
(三)直属事业单位
无直属事业单位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2019年部门收支包括机关预算和直属单位预算在内的汇总情况。
(一) 收入预算
2019年预算收入6,449.46万元(详见部门预算公开表1,2),比2018年预算增加2,612.57万元,增长68.09%,增长的主要原因是:1、2018年因司法体制改革工作要求,列为甘肃省财政厅一级预算单位,项目支出由省检察院统一安排后,由财政拨付,2018年项目支出在部门预算中未下达,而本年包括项目收入预算数;2、本年总预算中包含了上年结转数。2019年部门预算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5,683.47万元,上年结转-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结转765.99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00万元。
(二) 支出预算
2019年支出预算6,449.46万元(详见部门预算公开表3,11),比2018年预算增加2,612.57万元,增长68.09%,增长的主要原因是:1、2018年因司法体制改革工作要求,列为甘肃省财政厅一级预算单位,项目支出由省检察院统一安排后,由财政拨付,2018年项目支出在部门预算中未下达,而本年包括项目支出预算数;2、本年总预算中包含了上年结转数。包括:
1.公共安全支出5,712.03万元。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53.74万元。
3.卫生健康支出186.23万元。
4.保障住房支出197.46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情况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6,449.46万元(详见部门预算公开表4,5,6,7),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
2019年基本支出4,474.47万元,比2018年预算增加 637.58万元,增长16.62%,增长的主要原因是:1.政策性增资和检察官工资制度改革绩效考核奖金增加;2. 人员工资基数增加,相应计提的社会保障基数增加。
(二)项目支出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项目支出预算1,209万元,比2018年预算增加1,209万元,增长100%,增长的主要原因是:2018年因司法体制改革工作要求,我院列为甘肃省财政厅一级预算单位,项目支出由省检察院统一安排后,由财政拨付,2018年项目支出在部门预算中未下达,而本年包含项目支出预算。
1. 保障运转经费1个,主要是:执法办案费360万元。
2. 其他项目1个,主要是:中央政法支付资金849万元。
五、部门一般性支出情况(详见部门预算公开表8,9)
(一)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与2018年预算无变化。
(二)公务接待费11.93万元,比2018年预算增加1.02万元,增长9.34%,增长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基本公用经费相应增加。2019年我院公务接待费用主要用于公诉、监察处、办公室等部门的案例分析、警示教育、扫黑除恶以及侦监、公诉等业务交流,调研及相关部门检查指导工作,预计接待人数197人,15批次,平均每人每次40元。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08万元,比2018年预算增加12.96万元,增长13.64%,增长的主要原因是:我院新增车辆2辆,所以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相应增加。
我单位将按规定控制和使用公务用车,严格管理公务用车改革,压缩相关支出,但是由于我院2018年已报废了2辆公务用车, 2019年需采购公务用车2辆,所以导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相应增加。
(四)培训费71.37万元,比2018年预算增加60.97万元,增长586.25%,增长的主要原因是:2019年将中央政法转移支付资金纳入预算中,所以项目中将培训费做列入预算,导致培训费增加,其中:基本支出中培训费11.37万元;项目中培训费60万元。
(五)会议费0万元,与2018年预算无变化。
(六)机关运行经费1,402.16元,比2018年预算增加967.34万元,增长222.47%,增长的主要原因是: 2018年因司法体制改革工作要求,列为甘肃省财政厅一级预算单位,项目支出由省检察院统一安排后,由财政拨付,2018年项目支出在部门预算中未下达,2019年项目中增加909万元机关运行经费。
我单位机关运行经费将严格执行中央及省市关于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有关规定,严格执行会议费、接待费、培训费、差旅费等管理办法和制度。
六.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2019年未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支出,相关表格为空表。
(二)非税收入情况
2019年本部门无非税收入。
(三)政府采购情况
2019年拟采购固定资产约1,113.29万元,主要包括:通用设备 960.29万元;专用设备136万元;家具、用具、装具及其他12万元,无形资产5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上年末固定资产金额为22,960.81万元。其中:办公用房34,253.99平方米,价值15,232.05万元;部门及所属预算单位共有车辆32辆,价值500.97万元;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11台(套),价值1,728.37万元;其他固定资产价值5,499.43万元。
(五)部门绩效评价进展情况
我院将根据《甘肃省省级预算绩效目标管理实施方案》的要求,负责编制本部门绩效目标并根据财政部门下达的审核意见,修正完善绩效目标;对项目支出采取严格管理,凡是没有按要求编报绩效目标或未通过绩效目标审核的项目,一律不得进入下一年度的预算项目库。同时根据财政部门下达的批复意见,将其细化批复到项目单位;开展绩效目标的运行监控和绩效评价,并按规定报告财政部门。
七.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公共安全支出:指反映政府维护社会公共安全方面的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指反映政府在社会保障与就业方面的支出。
3.教育(类)进修及培训(款)培训支出(项):指按照市行政学院及上级部门要求,对机关工作人员进行培训的支出。
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指反映政府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管理方面的支出。
5.住房保障支出:指反映政府用于住房方面的支出。
6.转移性支出:反映政府的转移支付以及不同性质资金之间的调拨支出。
7.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8.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9.经费:纳入市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市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0.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部门预算公开表》
兰州市人民检察院
2019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