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新区人民检察院召开
检察公益诉讼督促落实会议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生态文明思想,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近日,兰州新区人民检察院召开检察公益诉讼督促落实会议。兰州新区农林水务局相关负责人、兰州新区中川园区农林水务局相关负责人及项目建设单位负责人参加会议。
2020年10月,兰州新区人民检察院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发现,景中高速建设项目兰州新区段、中兰客专建设项目兰州新区段在建设过程中,存在因施工需要临时占用林地,但建设单位未报林业主管部门审批(核),且相关建设单位未按国家标准缴纳森林植被恢复费用,严重损害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针对上述问题,兰州新区人民检察院召开检察公益诉讼督促落实会议。
会议指出,相关建设单位必须切实正视破坏森林资源问题的严重性,就存在的问题要尽快整改,按照法定程序完善占用林地的审批(核)手续,同时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及时足额缴纳森林植被恢复费用。兰州新区人民检察院会同兰州新区农林水务局建立保护森林资源的长效机制,实现线索移交、信息共享。兰州新区农林水务局作为辖区林业主管部门,将以“零容忍”的态度严密管控兰州新区的森林资源保护,做到“源头严防、过程严管、后果严惩”。
兰州新区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部门负责人强调,生态文明建设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总体布局中的重要环节,全社会应当认清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的重要性。检察机关将以最严厉的机制、最严厉的监督确保新区的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持续向好。并对抓好整改落实工作提出要求,一是要提高政治站位,与行政机关形成共识,严格贯彻落实党中央和习近平总书记的要求,加强森林资源和生态环境保护,在“省门第一道”筑起绿色屏障;二是要形成合力,确保检察监督与行政执法的三效合一,达到双赢多赢共赢的监督效果;三是坚持问题导向,在制度机制建设上不断实践探索,以沟通协调为基础,共同推动森林资源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落到实处。
相关建设单位负责人表示,对违法占用林地的问题将及时完善手续,及时缴纳足额缴纳森林植被恢复费用,全力落实检察机关督促整改要求和兰州新区农林水务局责令整改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