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新时代法律监督格局下,兰州新区人民检察院贯彻落实《甘肃省检察机关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案例工作的意见》精神,充分认识案例工作的重要价值,积极发挥检察能动性,搭建检察理论与实践问题的案例研究平台,依托“五位一体”模式,准确把握基层检察案例工作的定位,着力构建良性案例研究机制,近年来案例研究成果转化数量颇丰,其中胥某某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被列入全省“2021年度公益诉讼典型案例汇编”;督促整治窨井盖安全行政公益诉讼案,胥某某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督促追缴国有土地出让金行政公益诉讼案等入选最高检“千案展示”案例公告;吴某某等人劳务合同纠纷支持起诉案作为全市检察机关“聚焦主责主业,服务中心大局”典型案例公开发布。
一是重实效,培养案例思维。典型案例对于检察实践具有重大的指导意义,培育典型案例的过程正是体现能动履职、检察工作求极致的过程。新区院在打造典型案例过程中提出四种意识:一是案例意识,增强干警做好检察案例工作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从发案之初,就要敏锐发现案件的独特性;二是精品意识,对办案全过程做到求极致,止于至善;三是质效意识,追求办案质效最大化,实现政治效果、法律效果、社会效果的统一;四是合作意识,鼓励干警齐心共铸典型案例。
二是抓亮点,紧盯线索发掘。检察案例既是办案理念和质效的“晴雨表”,也是群众接受普法、感受法治进步的“风向标”。因此,及时、灵活、生动推进案例工作有利于彰显新时代检察办案理念与办案效果。新区院采取多渠道案例线索发掘方式,从检察长办公会审议、检察建议审核、案件质量评查、案件受理及提前介入引导侦查等环节收集、汇总案例培育线索,由法律政策研究人员建立台账、统筹管理,定期督促各部门负责人及员额检察官,及时掌握培育案例进展情况,通过组织案例专题研讨会等方式,发挥集体优势,共同提升案例质量。
三是育典型,强化制度导向。新区院采取条线推进、集中审核的工作机制,牢固树立精品意识、案例意识,对具有典型意义及重大影响的案件,从案件受理阶段就按照指导性案例、典型案例的标准进行跟进和培育,初步形成多元并举的案例生成路径。针对案例重大、疑难、复杂程度的不同,分别采取检察官办案组“同步跟进研究”、检察实务研究小组“专案研究”的方式,由各研究组就案件办理情况定期总结研判,同步评估案例培育价值,实现办案与案例研究一体化运行,注重“三效合一”,努力研究出一批“治理一片”的典型案例。
四是树优秀,健全奖励机制。深化案例考核激励,设立“本土化”考核指标,将案例成果转化数作为院绩效考核、检察官业绩考核的内容之一,提高对获全国、全省、全市典型案例的绩效考核分值;其次,采取多元化、多层次的激励手段,激发案例研究的内生动力,通过开展精品案例评选活动,对优秀案例进行年度表彰,发挥优秀案例的示范、引领和带动作用;最后,对优秀案例作者进行奖励,并将该项成果作为评优评先、晋级晋职的重要参考,调动案例研究人员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
五是善总结,提升工作质效。强化全院干警对最高人民检察院指导性案例和典型案例体例的学习和研讨,通过领导带头学、部门集中学、干警日常学等多样化方式,引导办案人员将强制检索、参照适用典型案例作为司法办案的习惯和自觉,深度推进案例司法化应用;同时,强化案例指导,全面落实上级院案例工作部署要求,以更大决心更实举措推动实现新提升,坚持从政治上看、从法律上看、从效果上看的总要求,推动检察机关案件办理成功的同时,深层次参与社会治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