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2021年5月1日生效的《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永登县检察院充分履行检察公益诉讼法律监督职能,发挥检察机关内部线索移送机制,践行“检察为民办实事”,推动本县医疗保障制度健康持续发展,保障广大人民群众切身利益。永登县检察院公益诉讼部门收到刑事部门线索移送后,经联合调查发现2020年4月、7月,童某某、林某某在受到他人故意伤害后,向医院隐瞒受伤原因,分别骗取医疗保障金10540.89元和6090元人民币,造成医疗保障基金流失。
近日,永登县检察院联合县法院、县公安局、县医疗保障局、县卫健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等单位召开联席会议,同时邀请人民监督员、永登县心连心药店负责人参加听证,并进行监督。
听证会上,县检察院干警首先详细介绍了案情,阐释了相关法律,厘清了各监管部门间的监督职责。会议在认真听取了大家意见建议的基础上,一致同意向永登县医疗保障局发出检察建议,各单位均表示愿意对维护医保基金安全,打击欺诈医保工作予以支持和配合。此次听证会达到了探讨问题、寻求方案、统一思想、凝聚共识、形成合力的目的。
随即,通过检察建议公开宣告送达的形式,永登县检察院建议永登县医保局:“1.立即追回本案所涉及的流失医疗保障金;2.以上述违法情形类别为主线对你局下设医疗保障服务中心的医疗保障基金使用情况进行清查整改;3.会同卫生健康、市场监督管理、公安、法院等部门建立医疗保障基金使用违法行为线索移送、共享机制,及时填补制度运行漏洞。
目前,永登县医疗保障局正在积极追回相关流失医疗保障金,并与多个部门沟通细节,签订《关于医疗保障基金使用违法行为线索移送、共享机制方案》,为有效解决重复享受医疗报销的问题奠定了扎实的基础。